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文员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19浏览次数:385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文员2名。

  二、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文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法学及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18日至20201月3

  2、报名地点: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楼406

  3、报名人员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文末附件下载;

  (2)一寸照片2张;

  (3)身份证 、户口本 、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2、组织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同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期满,视工作情况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薪酬待遇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工作收入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楼406

  联系电话:0591-6319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