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关于2021级“卓越法治人才班”遴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福建江夏学院法学专业(卓越法治人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 2021级“卓越班法治人才实验班”(以下简称“卓越班”)遴选方案:
一、卓越班简介
为进一步提升法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学校于2020年设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开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全新试验,实验班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的孵化区和示范区,以“厚基础、宽口径、重素质、强实践”为理念,以协同培养为机制,以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一是着力加大法学基础课程学分,开设专题课,提升学生理论水平;二是开设各类法律实务课程,全面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三是开设涉台法务专题课题,凸显涉台人才培养特色。学生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遴选对象和计划
1.遴选对象:全校2021级普通类招收的本科生,中外合作项目、闽台合作项目以及艺术类招收的学生除外。
2.遴选计划:卓越班共遴选30人,其中,法学院以外其他学院学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15人。非法学院专业学生被录取入卓越班的,按照转专业处理(但是不计入年度法学院转专业人数额度)。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招生人数且不高于报名人数的80%。
三、遴选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自主学习能力强;
2. 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
3. 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4. 语文、英语两科高考成绩平均分为110分以上(含本数)同学均可申报。
上述成绩以高考卷面满分150分为标准。部分省市卷面满分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四、遴选程序和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11月23日—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由相关学院告知学生遴选信息,法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法学院将在报名期间组织宣讲活动,宣讲具体事宜将另行发布通知。
(3)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建江夏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交至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老师:周宇老师
联系电话:0591-2353 5053
2.考试安排与成绩比例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形成总评成绩。
(2)学生录取按照学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评成绩相同时,录取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为优先。若法学院以外其他学院拟录取学生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50%,则按照学生最终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50%的学生,其他学生由法学院院内学生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笔试: 主要考察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是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初选名单。
(2)笔试安排:报名与资格审核后一周内在法学院网站及“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公众号上公布考试(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4.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个性品质等。
(1)面试方式:学生面试前抽取面试顺序号,在现场抽取题目,回答时间为10分钟(含准备时间)。
(2)面试安排:法学院于笔试后5天内在法学院网站和“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具体方式)。
5.公布成绩
法学院于面试后3天内在法学院网站和“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公众号上公布总评成绩。并向教务处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
6.确认和公布拟录取名单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发文公布并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五、收费标准
卓越班收费标准与福建江夏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收费标准一致,不另外收取费用。
六、退出与补录机制
1.在遴选期间违纪、违规、造假的学生,取消遴选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卓越班资格,转入法学专业同年级其他班级:
(1)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
(2)第三学期(含第三学期)之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两次英语四级考试没有通过的(如果第三学期之前学校没有组织两次考试,按照学校实际组织次数计算);
(3)第五学期之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两次英语六级考试没有通过的(如果第五学期之前学校没有组织两次考试,按照学校实际组织次数计算);
(4)进入卓越班之后有期末考试有不及格的。
3.若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退回原专业班级。法学院就该落空名额将按总评成绩递补补录。
4.第五学期前,卓越班若有学生退出,法学院就该退出名额组织补录,从该年级法学院其他班级中进行遴选,具体遴选办法参照本方案,具体方案在补录前15天公布。
七、其他事项
1.卓越班统一于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开班。
2.进入卓越班的学生须按卓越班的教学计划修读全部课程,大一上学期没有修完的课程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进行跟班重修,并接受导师指导,成绩合格者视为修完该课程。
3. 卓越班实行导师制,保障每一名导师指导一名学生;导师采取自愿报名原则,由学院进行遴选。
4.本遴选方案属于学校计划单列,法学院之外的学生进入卓越班按照转专业处理,但是转入名额不计入法学院转专业限制名额中。
八、本遴选方案由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联合法学院解释。
附件:福建江夏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
福建江夏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福建江夏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所在学院 | 专业班级 | 学号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高考分数 | 语文 | 英语 | 高考所在省(市) | |||
考试分数 | ||||||
卷面满分 | ||||||
兴趣、专长 | ||||||
高中阶段 曾获奖励 | (请填写校级及以上奖励) | |||||
申请 理由 | ||||||
备注 | 有关证明、证书复印件(A4纸张)等附表后。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