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讲坛丨从民法典说刑法:刑法典的编篡指日可待?

发布者:赵巧燕发布时间:2023-10-27浏览次数:74

       1027日下午,法学院于政法楼7B206举办龙江讲坛,此次讲坛由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晓明教授主讲,林贵文院长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到场参加。


讲坛现场


现场师生


主持人 法学院院长林贵文教授


李晓明教授首先以民法典的通过作为切入口,引入刑法典的编篡问题。他提出“不仅要重新规划刑法立法体系,更应关注刑法典的编纂”这一核心理念,通过对多个具有标志性刑事案件进行洞悉与回顾,深刻阐释编纂刑法典的意义所在。接着,李晓明教授通过梳理我国刑法的基础理论,阐述我国现阶段刑法的发展问题、刑法体系及其走向,指出了我国刑法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在各个事实案例和自身的经验分享中,李教授对于刑法典编纂方面提出自身见解,他表示对于打击犯罪不能过度,我们在反思正义是否能得到伸张的同时也应当具备人文关怀,深刻点明科学立法的重要性。提出刑法典编撰的三个面向:一是对狭义“刑法典”进行“瘦身”,以自然犯为主;二是改变附属刑法“附”而不“属”的现象,三是制订单行刑法。


主讲人 李晓明教授


提问环节中,李晓明教授结合自身经验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耐心解答,同学们受益匪浅。


在场同学向李晓明教授提问


本次龙江讲坛的召开,有助于我院师生加深对依法治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领悟,进一步了解刑法典编纂的重要性,拓展师生对于刑法典编撰这一学术议题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