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法学院于政法楼7B206举办龙江讲坛,主题为“占有与权利的保护”,由特邀嘉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冠宇教授主讲,我院林贵文院长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到场参加。
讲坛现场
郑冠宇教授从立法角度切入,引用大陆现行《民法典》条文,对比分析中国台湾地区和德国、日本等国家物权法的编纂特点,引入“占有与权利的保护”的主题。郑冠宇教授指出:占有共四项功能,分别为社会和平秩序之维护,权利之外观,权利保有之要件,以及义务之负担。郑冠宇教授就社会和平秩序之维护与权利之外观这两项功能展开了详细论述。随后,郑冠宇教授将大陆现行《民法典》物权编与中国台湾地区物权占有的法律规定进行对比,指出我国台湾地区在物权法上的缺陷,同时列举了德国、日本以及瑞士的民法物权编关于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事实案例以及自身经验,系统全面地讲解了不同国家对于物权占有的规定及其法理。郑冠宇教授观点鲜明,阐述深刻,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反响热烈。
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 郑冠宇教授
此次讲坛,进一步加深了我院学生对物权法的理解和思考,有利于促进我院师生了解民法物权编领域的相关内容,助推我院师生对台湾地区的法律研究,促使我院形成更为浓厚的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