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与就业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14-05-25浏览次数: 697
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向法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若干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书记员:若干名;
2.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书等的复印件。
3.报名地点: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文书校对、诉讼通知的填写送达、案卷装订等审判辅助工作。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者请发送至电子邮箱84176926@qq.com。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