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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14-05-25浏览次数: 697

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向法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若干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书记员:若干名;

2.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41日至19964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530610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书等的复印件。

3.报名地点: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文书校对、诉讼通知的填写送达、案卷装订等审判辅助工作。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者请发送至电子邮箱84176926@qq.com。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3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