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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招聘短期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3-13浏览次数: 404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为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短期工作人员20名。

一、岗位描述

短期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和奉

献精神;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被追究刑事责任;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录用;

()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常住地在厦门岛内;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有基层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录用。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5318日至32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334号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二楼物业办公室。

()报名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一张一寸近期免冠个人彩色证件照、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退回)、个人简历。

联系电话:53065125306493

四、工资待遇

思明区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54—20163月,共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每月工资约25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0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