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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7-07浏览次数: 732

本项目于2013年获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建设,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改革的一揽子工程,经过2年的建设,总体上实现了预定的建设目标,现将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经过2年的建设,项目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学科建设方面:2013年法学专业被确立为省级重点学科,全面推动了法学学科的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建立了一支实践经验丰富与教学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凸显海洋法研究和涉台法务特色,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课程建设方面:形成完善的课程体系,初步完成精品课程的建设,课程建设上形成结构合理的课程建设梯队和课程建设的长效运行机制,完成了实验实训教材编写工作,完善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和实施工作,完善实践教学软件建设;特备是凸显司法考试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确实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机制。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与全省25个司法实践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加强与省内涉台法务相关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与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台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涉台办、福建省法学会、福建省台湾研究会等建立长期合作交流机制。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收效

(一)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在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我们设置分专业方向的教学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包含五个模块的教学内容:

第一,公共基础课课程模块;第二,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主要包含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第三,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主要设置刑事法方向、国际法方向、行政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的选修课程;第四,综合实训课程模块,实训课程模块由共同必修课和方向特色课组成,其中军事训练、思政课实践、热点法律问题调查、法庭辩论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是所有学生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方向特色课程是根据学生选择的不同方向,设立了相关的实训内容。采取“16+2”模式进行培养,如民商法方向设立民事诉讼法事务、民事调解事务等课程;国际法方向设立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等课程;行政法行政诉讼实务操作、公务员模拟考试等课程,刑事法方向设立刑事案例评析、司法鉴定等课程。第五,台湾法特色课程模块,这是针对福建地区的地域特点而设立的特色课程,包括台湾法概论等课程。通过特色理论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有效解决涉台地区法律纠纷的能力。第六,开设相关学科的课程,如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为进一步培养复合型人才打基础。

2014年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针对三个年级的行政法务学生在学的不同阶段,如大三学生,主要强化公务员考试培训(开展一场公务员模拟面试和“与公务员面对面”交流活动)以及考研提高组,对大二的学生,主要强化司法考试培训和固本培研小组,对大一的学生,分为理论提高组和实践兴趣组。在对学生进行系统法学教育的基础上,依托校级科研机构地方政府法治创新研究所吸收感兴趣的学生参与课题和论文研究,依托校外实践基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二)提升教师团队

师资队伍结构逐渐改善。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8人(含13人双肩挑),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9人,讲师22人:其中获的“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2人,获福建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支持计划1人,福建省“法学英才”1人,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2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人;形成了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相对合理,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较高水平师资队伍。

1、法学实践教学团队,通过四年的教学实践,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实践团队,负责教学实训环节和社会实践等工作。

2、涉台法务特色课程团队。近一年来,先后派9位教师到台湾地区知名大学访学,并完成一些涉台法学研究成果,包括涉台专著、论文等。这些教师将成为涉台法务课程的教学主体。

3、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尽可能使多数教师有国内外学习经历和达到双语教学能力,法学院目前含在读博士共有9名教师,有2名老师在HND国际教育学院全英文授课。

4、2013年一2015年选派2名教师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进修,3名教师到苏州大学法学院访学、4名到厦门大学法学院进修学习,有2名教师到国外大学访学。

(三)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设计除了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之外,又开设了58门选修课,包括法庭辩论、司法鉴定学、政府采购法等应用型课程和《台湾法概论》等特色课程。从2011年开始实行方向专业课选课制度后,教师与过去相比更加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改革,课堂教学水平明显提高。

围绕我们提出的专业综合改革建设目标,从两个方面强化课程建设:一是对原有的课程进行分类和整合,增加相应的实践和理论课程,突出专业方向课的特色,使各方向的选修课更加科学,并提升原有课程的建设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实践技能课程和涉台法务特色课程建设以及相应的教学资源建设,增加一些实践技能课程和与台湾地区法制运行环境相关的特色选修课,需要加强的实践技能课包括《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法庭辩论》、《证据法实务》、《典型商事案件研习》、《强制执行实务》等,特色课程如《台湾法概论》,目前正筹备开设《两岸经贸往来涉及的法律问题》,《两岸继承法比较》等课程,正安排教师进行教材编写工作。

针对学校围绕复合性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为契机,加强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推动课程整合和体系优化,大力构建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为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加大课程建设的力度,专门建设精品视频公开课录播教室,大力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建设,并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法学院于2015年共申报5门精品课程,其中民法、商法是精品开放课程,经济法、国际法、司法鉴定学为精品开放课程(培育),推动了课程改革和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共享,带动了整体课程水平的提高。

(四)丰富教学资源

在教学资源建设方面,目前建设有专门的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图书资料室,自从项目建设以来,已经购买600多册台湾地区出版的法学专著,目前,还有一批500多本正在合同签订阶段,同时,根据对涉台法律问题研究的实际需要,已经准备购买月旦法学数据库,目前正准备签订购买合同,这些数据库和图书资源将进一步丰富涉台法律问题研究的资源,为涉台法律问题研究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涉台法律问题的研究也将反哺涉台法务人才的培养,促进教学相长。

同时,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建设有法医物证实验室、痕迹物证实验室、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速录室等小内实践场所;同时,在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基础上,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南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等30多家实务部门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选择部分地区基层司法机关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聘请了一些优秀的司法工作人员及其他部门的优秀法律工作者作兼职教师,加强学生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此外,充分利用案例数据库资源,决定引进两大系列的法学实践教学软件,一是法学实验教学系统(LETS);二是奥派法学系列软件,通过数据库教学案例软件的引进,提升实践教学的视角和触角,改进传统的实践教学只能着眼于某一个或几个实践模块的局限性。

(四)推进教学方式改革

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改变过去以课堂讲授为主的传统方式。通过案例教学、综合实训、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现场观摩旁听、法律援助、乡村社会调查、专业见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训练等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手段、内容方面的创新。如法庭进校园方式就是最好的教学改革方式之一,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法学院和法院的良好互动和资源共享,丰富了教学手段,也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实际的效果。

2、促进科研、实践对教学的反哺。一是通过引导教师科研项实务问题解决的切入点入手,使科研服务于实践的同时也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入认识,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实现了科研对教学的反哺。二是,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促进教师对实务从熟悉到精通,真正在授课过程中向学生传授实务所需的真知识,通过邀请事务专家到校,促进实践教学水平的提升;。三是,补充法律诊所的案例资料库,为学生提供书面的活生生的案例,切实实现学生对实践活动的切身感受。四是扩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的范围、鼓励学生参与老师科研课题组等方式,鼓励本科生早进课题、早进教师研究团队,早进法律诊所和实践基地,部分学生已经开始参与科研活动和法律实务工作。通过参与科研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表达能力,通过参与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更加关注社会,增强学生的使命感,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之,要让学生尽快进入角色,全面提高综合能力,提升毕业就业率。

3、加强对司法考试的培训力度。与万国司法考试培训机构合作,鼓励学生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开设公开课,争取在毕业前多数同学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从事司法工作的资格。我院2011级法学共有191人报考2014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参报率为96.46%,通过考试62人,通过率32.46%,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占比2011级法学本科学生31.31%。其中最高分434分,420分以上:4人,400-419分:8人,成果显著。

 

(五)落实实践教学环节

1、全省各地建立较稳定的法学专业实习基地,2013年暑期,我们安排所有学生参与暑期见习,并派教师前往全省各地进行指导、检查,学生普遍反映收获较大。同时,在开学初组织教师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了解学生实习的真实情况和不足之处,并和实务部门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

2、实行双向办学,聘请司法部门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来校讲学、做专题报告等,包括福建省高院、中院的审判专家、涉台法务部门的专家学者等。通过这种方式,丰富了教学内容,也落实实践教学的目标,同时促进对本校法学院的宣传。

3、完善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和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校内实训基地,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一方面作为校内实践教学的场所,其主要是促进对法学实践的感知认识,另一方面也作为学生实践技能操作能力的演练场所,通过考核模拟法庭的方式,检查实践技能的授课目标是否实现。

4、加强实验室建设,将模拟审判训练从诉讼法课程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实践环节。并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拟建设法学实践教育教学中心,建立多功能实践教学场所,今后,将能够满足模拟法庭、同步观看法院实时庭审等需要。

5、举办模拟审判竞赛,通过学生之间的庭审竞赛,促进法庭辩论技巧的培养,也促进法学专业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传”、“帮”、“带”。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成果

(一)形成立足基础突出特色的学科特点

一是立足传统的法学学科门类齐全的基础,充分利用福建江夏学院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对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形成了学科的整合效应;二是凸显涉台法律问题的研究特色,形成一批针对两岸关系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三是围绕国家建设海洋强国的方针,立足海西地区,着力开展海洋法研究;四是凝练学科方向,形成了具有相对优势的研究领域,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效益。

(二)科研水平获得稳步提升

项目建设以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项目有2个(屈广清教授主持的《涉外海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研究》、段晓彦博士主持的《民初大理院民事审判法源研究》);省部级课题8个(其中教育部课题1个(段晓彦 《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及其适用研究》);屈广清 《国际私法之弱者保护》教材获福建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权威论文多篇(包括段晓彦 《大清现行刑律与民初民事法源 ——大理院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适用》发表于《法学研究》;林贵文《嫖宿幼女罪保护法益的正本清源》发表于《现代法学》,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吴国平《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不足与养老功能的扩张》,发表于《法治研究》,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转载;王鹏《海峡两岸反洗钱司法互助研究》发表于《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三)教师团队日益优化

通过鼓励教师进修学习和提升学历层次,促进教师与学界的交流,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目前有6名教师在攻读博士学位,多位教师也准备继续深造。项目建设以来,有2名教师获得“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位教师获得“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咨询,促进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老师们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论证与咨询工作,承担完成了福建省10多个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论证和草案稿的起草,多项成果被省人大及省法制办采纳并通过为生效的地方性法规。其中林贵文老师主笔的有关台湾老兵子女在大陆社保待遇的建议,经省台联提交,获得省委书记尤权同志的批示。

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有2名教师到国外大学访学,9名教师前往台湾辅仁大学等多所高校进修访问,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氛围较浓厚。2013年法学院还联合省人大等多个单位举办海峡法学论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协议,这两所法学院为我们的学科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如下问题:

1、缺乏高层次人才,师资队伍建设的质量不能满足学科快速发展的需要。师资队伍中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拔尖创新人才数量偏少,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偏低,具有教授职称教师人数也偏少,仅占教师总数的15%,职称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到目前为止,学院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教师3人,仅占教师总数的6%,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偏低;学术团队建设滞后,学科梯队结构极不合理;35岁以下青年教师整体科研成果少,发展后劲不足;教师学历层次整体偏低,具有博士学位的和在读博士不足教师证人数的30%。

2、学科建设总体水平有待提高,学科方向凝练不够,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需要加强。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建设较滞后;缺少标志性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不强,在学术专著、论文、项目、科研奖励等方面,亟需提高数量和质量;部分教师的科研工作尚没有形成围绕已有学科的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研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不足。学院的对外交流非常不足,国内外影响力较低,急需改变。

3、硕士研究生建设步伐较慢。学院现有的法学学科虽然建设时间较早,但是在研究生教育研究上投入的精力不足。

4、学科建设经费不足,无法满足学科发展的需求。法律学科建设的数据库、法律教学软件等资料购置、国内外学术交流以及拔尖人才的引进、重大项目的联合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等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目前学院建设经费难以满足学科发展的经费需求。

 

五、今后的改进路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着眼于今后的改进,主要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深入:

1、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在总结既往学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发挥传统优势、突出重点、集中攻关和全面协调发展的原则,考虑学科成员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整合学科成员的研究方向,形成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涉台法务研究三个有特色、有优势、团结协作的科研创新团队,力争在各自的学科方向上取得标志性成果。

2、建设一支学历、年龄、职称和专业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创新务实的学术队伍。通过鼓励、支持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进修或出国访学等方式,提高青年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尽可能使多数教师有国内外学习经历和达到双语教学能力;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不断加强相对滞后学科方向的师资力量,以平衡法学学科的发展;聘任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部门的高层次人才作为本学科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导师,对学生进行理论和实务方面的指导;邀请相关国内外专家来校讲学和指导学科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晋升职称。

3、着力进行学术研究,形成系列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科研成果。实施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建设计划和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计划,鼓励、支持学科成员积极申报各类国家、省部级和纵向研究课题,在高质量学术论文及专著、编著或教材出版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制定良好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本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并建立研究生、本科生培养的独特模式,建立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及操作能力的长效机制。进行公开视频课程及双语课程建设;通过经费支持教师将讲课视频上网;建设教学案例库及实习实践基地;吸收法官、检察官及律师对学生开展法律操作能力的讲授和训练;进行校际合作培养等。

5、加强学术交流,积极扩大学术影响。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原则,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优势互补,学习先进的办学经验,提升教学和科研水平。

6、加强学科资料及网络资源建设。计划集中购买一批新型教学设备和相关图书资料,完善资料室建设,购买网络资源,提供多渠道信息来源;建立供本学科师生参观考察学习的社会实践基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