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的优势和特色是学校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江夏学院(筹)法学系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完全具备申办法学本科的要求。
一、法学学科具有自身的优势
(一)拥有二十多年的法学本、专科办学经验。
作为组建法学系主体的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1985年就开始举办法学大专教育,1999年经教育厅批准开始招收普通高考毕业生,举办法律高职教育;2002年起与厦门大学、山东大学等联合举办法律网络本科教育。截至2006年,本科毕业生总数为1021人,毕业生大多获得了学士学位。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也积累了丰富的成人本科办学经验。
法学系的教师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的教学经验,如首席学科带头人屈广清教授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系博士生导师,长期为法学系的本科生、研究生授课;陈明添教授、吴国平教授、林建伟教授被福建师范大学聘为硕士生导师,多次被邀请参加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的硕士论文答辩工作;此外,有10多位副教授受聘在福州大学等其他高校为硕士研究生授课。
经过20多年的办学实践,法学系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具备了承担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能力。
(二)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1、结构良好
法学系已经形成一支以拥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和硕士学位为主体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并已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前有带头人,中有骨干力量,后有接班人”的教学、科研梯队。法学专业目前有教师88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31名,教师中高级职务教师所占比例为42%,从学历层次看,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62人,占教师总数的70.45%;从年龄结构看,30-39岁的教师58名,占总人数的65.91%,40-49岁的教师23名,占总人数的26.14%,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7名,占总人数的7.95%;中青年结合,年富力强,无年龄断层,在人才储备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和潜力。
2、学科带头人队伍实力较强
首席学科带头人屈广清博士、教授,现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贸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科通讯评议组成员、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库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委、交通部法律顾问、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国际法学会会长,是我国知名的中青年法学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国际商法等,近年来主持完成了“冲突规范的重塑及其全球化问题研究”,“海峡两岸经贸互往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研究”,“ 涉外海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研究”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出版专著、教材40多部,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曾获多项省部级科研奖和国际优秀论文奖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科带头人陈明添教授,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主编,《台湾法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福建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福建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国立华侨大学兼职教授,福建法学会台湾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系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律师,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编写教材和其他书籍20余部,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项目5项。
学科带头人邢亮教授,福建省法学会理事、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近年来,承担福建省社科联课题1项,国家行政学院课题1项,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课题1项、福建省发展改革委课题1项,主编,副主编教材、著作5本,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
学科带头人吴国平教授,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福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华侨大学兼职教授,福建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次担任厦门大学和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近年来,先后主持完成了司法部、教育部等部级科研课题3项,出版专著、教材等书籍20余本,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
学科带头人林建伟教授,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所长,福建农林大学教授,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福建省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高级律师评审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近年来,主持或参加省部级课题4项;出版了专著、教材十多部;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
3、社会实践经验较为丰富,产生相当的社会影响
法学系近半数以上的教学人员既是教师又是律师、仲裁员,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经验丰富。法学教师在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11名教师担任社会职务39项,还有更多的教师应邀参加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综治办、省台办、律师协会等机构的立法论证、立法咨询和各种法律实践活动,利用职业、专业的优势为有关部门的决策与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切实地为司法实践服务且产生相当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积累了较为厚实的科研基础(详见法学系科研成果一览表)
1、课题、论文、论著、教材及获奖情况
近五年来,法学教师在科研方面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承接各层次课题76项,主持过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9项,获省部级学术研究成果奖与国家级学术专业学会论文奖10项;编著教材64部,撰写专著5部。在省级以上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0多篇。
2、学术交流、研究机构、刊物基本情况
法学专业逐渐形成了以“二处两所”为支撑的科研平台,即中国法学会世贸组织法研究会秘书处、福建省国际法学会秘书处、台湾法研究所、国际私法研究所。拥有1个法学专业学报编辑部,通过这个载体,及时了解和把握我国法学研究现状和方向,研究立法和司法实践包括涉港澳台和涉外法律事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福建省地方法制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咨询参谋作用。同时,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各类学术活动,学习研究最新的学术动向和科研成果,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和手段,近几年来,共选派150多人次教师参加学术交流。
(四)拥有本科教学需要的教学和实验设施
1、法律图书
为配合本科办学,目前,图书馆配有电子阅览室,有纸质法律图书12.5872万册,电子法律藏书3.8628万册,纸质法律期刊79种1284册,电子法律期刊47种501册,相关藏书11.3397万册。已建立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包含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文史哲等专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包含政治、军事和法律专辑,能够充分满足和保障法学本科教学与科研的需要。
2、教学设施
法学本科专业现拥有多媒体教室12间,相关课程制作了大量的教学课件,情景录像片,精品课程教学录像,剪辑了相关资料片段,多媒体教学设备齐全。
3、实验设施
法学本科专业现拥有专业教学实验室共计面积1500多平方米(不包括法学专业学生专用计算机房2间共260平方米).其中模拟法庭2间共530平方米,法医物证实验室和痕迹物证实验室共728平方米,法律诊所2间,合计260平方米。校园网和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将提供现代化的教学场所和信息检索手段。
3、实训基地
近几年来,法学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各级各类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特别是省内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通过共建形式为青年教师和学生提供法律实践基地。目前已与福州市的台江区、晋安区、福清市、永泰县等基层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实现共建法学专业实践基地,院内还设有我省第一家高校法律援助站作为学生专业实践基地,能够满足专业实践的需要。
二、法学学科特色突出
海商法律问题研究与涉台法律问题研究是法学系的学科优势,同时也是法学系的学科特色。
(一)海商法律问题研究
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随着海峡两岸交流的增强,海事法律问题也将日益增多,海商研究日益凸显作用。屈广清教授是我国知名的海商法专家,在海商法研究方面处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因此作为学科特色建设完全具备条件。
(二)涉台法律问题研究
有识之士指出:两岸问题最终是法律问题。涉台法律研究任重而道远,意义十分重大。法学系把涉台法律作为学科进行重点建设,是基于已有的基础与着眼于现实需要、未来发展考量的。
1、具有一定的组织基础
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林建伟教授任所长;涉台法律研究刊物《台湾法研究》,陈明添教授担任主编。省法学会台湾法学专业委员会挂靠于法学系,陈明添教授任常务副主任。2003年以来,连续9年参与主办“海峡法学论坛”,就两岸法学理论问题进行坦诚而热烈的讨论。论坛是两岸法学界的一大盛会,曾被新闻媒体评为“闽台关系十大新闻”之一。
2、有一支科研基础较好、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涉台法律研究队伍。
3、形成了一批涉台法律研究成果
十多年来,法学系克服了资料匮乏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对台湾法的研究由初期的少数人、零星的研究,逐渐发展到较具规模的专业化的协作研究。法学系的教师撰写了一批研究专著、论文,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编辑《台湾新订法规汇编》15辑,出版了《台湾经济法概论》、《台湾与大陆法人制度比较》等专著,与兄弟单位联合召开多次跨省区的台湾法研讨会,并汇编了《台湾法概述》、《台湾公司法》、《台湾投资法》、《海峡两岸法律理论与实务》、《台湾地区行政法律概论》、《台湾地区民事法律概论》、《台湾地区刑事法律概论》、《台湾地区司法制度研究》等论文集,法学系教师在各类期刊上发表涉台法律问题研究论文200余篇,台湾法律研究所还多次承担并完成国台办等机构下达的研究任务。
4、有丰富的涉台法律研究社会资源
法学系多位涉台法律问题研究的教授、学者多次应邀参与国台办、司法部港澳台办、省人大、省台办组织召开的重大涉台会议。此外,法学系还广泛接触省内外涉台法律研究专家、涉台机构,尤其是与台湾地区大学的法学系、科研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结识了一批有名望的台湾地区法律专家,为涉台法律研究创造有利的条件。
5、涉台法律研究成果得到有关决策部门的肯定
多年来,法学系通过深入有效的涉台法律问题的研究,研究成果得到决策部门的肯定,研究能力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与重视。
6、有丰富的涉台图书资源
图书资源是开展学术研究的重要工具,法学系对涉台图书资源的建设一向极为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相关的图书资料。目前,法学系共有涉台图书资料1000余册,为开展涉台法律问题研究提供良好的资料基础。
综上,法学专业的教学经验、学科特色、师资力量、科研成果、教学设备、申本热情,应当说是较好的。法学虽属于控制专业,那也只是说明法学申本的要求较高。既便如此,法学专业目前也完全具备相应的要求。如果法学专业能作为第一批申本专业,法学系全体教职工将倍受鼓励,必将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尽最大的努力做好申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