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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杨阿丽同志获评校级“教坛新秀”

发布日期: 2013-06-20浏览次数: 339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对参加校级“教坛新秀”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法学院杨阿丽同志获评校级“教坛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