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4日,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教惩戒权:原理与制度”学术研讨会在福建师范大学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湖南社科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苏社科院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江夏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中学教师、律师等实务领域代表参加了研讨会。福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处长王越忠出席了研讨会开幕式。

研讨会开幕式由福建师范大学教授、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斯彬主持。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锋、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富秀、福建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朱福惠教授代表主办单位致辞。涂富秀副主任向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认为研讨会以教育惩戒权为主题,针对其基础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很有必要。随后,涂富秀副主任介绍了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目标,同时表达了未来实现依法治教、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美好祝愿。
福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处长王越忠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指出教师惩戒权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希望与会专家学者能够为加快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真知灼见。王处长还就高校、高校专家学者参与教育法治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
主题报告环节由江苏社科院研究员、《江海学刊》编审张春莉主持。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曾丽凌副教授、福州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光前、华侨大学助理研究员施彦军、漳州实验中学教师柯达山作主题发言。曾丽凌副教授以“《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程序和内容-基于规则完善目的之再探讨》”为题作主题报告,介绍了中心课题组关于教师惩戒权的课题成果,并从宪法、法源、程序的角度对教师惩戒权的来源、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展开论述,提出了完善教师惩戒权的建议。
第一个专题讨论环节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冯举教授、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董榕萍副教授主持。该环节围绕“教师惩戒权的原理”展开讨论,福建师范大学田振洪副教授、泉州师范学院学报陈静雄编审、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吴玉姣博士、闽江学院刘巧兴讲师分别发言。吴玉姣博士的发言题目是“由教师教育惩戒缺位引发的权利谦抑及法理思考”,其从社会现状出发,阐述了教育惩戒问题的相关缘由及造成权利主张狂热化的原因,提出了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及其方法。
第二个专题讨论环节由中国社科院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马岭,湖南社科院助理研究员段泽孝主持。该环节围绕“教育惩戒立法及《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得失”展开讨论,福建师范大学陈斯彬教授、顺昌县公安局公职律师范琦武、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许仁杰、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张腾分别发言。
第三个专题讨论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陈琳副教授主持。该环节围绕“教师惩戒和教育法治的具体问题”展开讨论,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游志强博士、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中副校长何燕林、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刘法鸿、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郑思铭分别发言。游志强博士发言的题目是“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应对机制研究”,介绍了发言选题的由来与数据分析,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阐述了目前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应对不当引发的问题,并分别从“意识、规范、操作、宣传”四个方面强调完善预防和应对机制,从而增强学校主体的责任意识。
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王新新副教授、曾丽凌副教授,漳州市公安局副研究员陈永德、福建师范大学讲师吴佳妮在与谈环节发言。王新新副教授联系个人经历与目前惩戒状况,强调教师惩戒权中边界问题的重要性,认为应出台相关法律规范边界问题,依法规范教师惩戒权,保障教师惩戒权的有效行使。曾丽凌副教授围绕“校园暴力”展开分析,认为校规校纪中应具体落实教师惩戒权,司法机关也应尊重教师的惩戒权。
研讨会闭幕式由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富秀主持。涂富秀副主任代表主办单位对来宾表达了谢意,总结了本次研讨会引发共鸣、凝聚共识的重要意义。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王鹏副教授、福建师范大学黄晓辉教授作总结发言。王鹏副教授作为主办方代表感谢了各方嘉宾,表达了对会议圆满成功的祝贺,并总结了此次研讨会在深度、法度、创新、反思方面的重要成果。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加强了法学界、教育界、实务界相关专家学者的交流与联系,推动了教师教育惩戒权问题的深入研究,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