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以下简称“台研院”),原为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是根据司法部(88)司发人函字第230号文件精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1989】闽01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从事涉台法律综合研究的事业单位法人。福建省委编办闽委编办【2020】6号文同意“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更名为“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2024年,台研院入选福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院现有研究人员(含兼职)50余人,下设10个研究所(室)。

台研院办院宗旨是围绕中央关于涉台工作大政方针,积极开展涉台法律研究,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主要职责:系统研究台湾地区现行法律制度,开展两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聚焦两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提供涉台决策咨询与服务,推动两岸法学交流,办好学术期刊《海峡法学》,建设涉台法学研究资料与信息室等。研究院已经承担各类重大课题30余项,编辑《台湾新订法规汇编》16辑,出版专著20余部,连续参与主办22届“海峡法学论坛”,派遣5个批次11名教师赴台访学、交流。研究院从1989年始先后主办了《台湾法研究动态》《台湾法研究学刊》《台湾法研究》和《海峡法学》(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ISSN1674-8557,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35-1304/D)。《海峡法学》是全国唯一创设涉台法学研究专栏的法学学术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