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明法笃行

发布者:胡峻岭发布时间:2025-03-12浏览次数:12


案例是鲜活的法治教材,是指引法官作出公正判决的教科书,典型案例更是指导司法实践的统一裁判尺度起到以案释法的作用。1月9日,福建法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件,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长聘教授、原院长陈明添教授应邀担任第一起案件点评专家,对第一起案件深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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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方某等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妨害信用卡管理、洗钱案

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方某先后纠集十余人在漳州市云霄县设置犯罪窝点,组成犯罪集团,集结全国各地卡主40余名,银行卡200余张,与境外赌博、诈骗平台对接,利用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代收款、转账等支付结算帮助方式,流转资金高达3亿多元,涉案金额1600多万元,被害人600余人。为控制银行卡主配合转账,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威胁等软暴力方式,对卡主形成心理强制,又使用电棍、辣椒喷雾等工具对卡主实施殴打、虐待,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方某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六年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2024年7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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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长聘教授、原院长

陈明添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以诈骗犯罪为核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信、掩隐、洗钱等犯罪为重要帮助环节的链条化特征,部分犯罪分子虽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但为“电诈”犯罪提供大额资金转移等帮助,是“电诈”犯罪链条上的关键环节,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衍生类犯罪,以方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长期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提供大额资金转移服务,呈现鲜明的组织性、专业化、集团化特点。该犯罪集团通过诱骗、威胁、非法拘禁等强制手段非法控制数十人,为上游犯罪搭建庞大的资金通道,查实转移的涉诈数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该案的依法审理展现了人民法院铲除“电诈”犯罪周边“黑灰产”,斩断为“电诈”犯罪“输血供粮”的利益链条,压缩电诈犯罪滋生蔓延空间的积极作为,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对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指导性案例是法治教科书,对指导性案例的评析就是读懂、读透其本质内涵,为日后类似案例的判决提供指引,也为普法宣传、学术研究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