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教研室简介

发布者:林丽丽发布时间:2025-08-13浏览次数:20

诉讼法教研室现有教师7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人,博士3人,硕士4人。其中2人担任学院卓越法治人才班理论导师;1人为福建省高层次引进人才(C类);2人兼任福建省法学会涉台法律研究会理事;1人在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担任副研究员一职,并担任“两岸争议解决机制研究室”负责人。7位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法学知名院校,学缘结构来源广泛,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是一支专业基础扎实,团结协作,创新进取的队伍。团队中有2人为“双师型教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与实务经验,从事兼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实务工作。

教研室主要承担《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教学,同时还开设有与专业基础课程相关的《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与调解实务》、《证据法实务》、《台湾地区法律制度专题》、《台湾地区刑事法》等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教学方面,教研室课堂教学成果显著,多位教师在不同学期的教学成绩排名上位居前列,其中1 人先后三次获得“林锋奖教金”,并获校级教学综合竞赛二等奖。在课程建设上,1人主持的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证据法实务》获得立项;1人主持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线下一流课程;1人主持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被评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授课团队被评为“课程思政”优秀团队。在著作出版上,1 人编著的教材《证据法实务教程》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1人参与撰写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实证研究》一书;1人长期参与教育部资助项目《中国证据法治年度发展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编写工作。科研和校外法学实践方面,教研室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在法学院的领导下,积极与多个公检法机关开展各项交流及合作,且参与多个“涉台法律”相关研究,近年来,教研室成员已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项(2024年1项;2025年2项),已获得3个省部级领导批示(1个批示类B级正职、2个批示类B级副职),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并有教师作为主研人员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课题。同时,教研室还充分发挥师资结构多元及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积极开展和参与校外法学实践活动,目前有1人担任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台胞专家咨询委员,1人担任三明市尤溪县司法局法律专家咨询委员,1人获选为福建省福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第八届),1 人主持校外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闽侯法院)的建设工作。两岸法学交流方面,教研室积极承担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的工作,参与多项涉台法律会议及学术活动。教研室教师主动牵头促进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及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的交流及合作等项目,并与台湾地区的检警机关及司法机关保持密切交流,先后促成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及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并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检法机关委托,主导和促进两岸公检法机关的交流,共同开展涉台法律活动及研究。